湖南常德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社区宣传活动
2024-11-06 08:15:05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徐知丽 记者余知都)“买家电送的湖南护法电饭煲有质量问题,可以找商家帮我处理吗?”“可以,常德传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规定,开展商家提供的消费赠品虽然免费,但免费不能免责。益保”7月9日,实施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街道丝瓜井社区,条例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和常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耐心回答社区居民江先生提出的进社消费问题。

当天上午,区宣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湖南护法常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组织部分消费维权志愿者来到丝瓜井社区,常德传活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开展重点宣传《消保条例》。消费活动现场,益保工作人员为社区居民免费发放消费教育公益读本,实施读本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消保条例》的亮点呈现在大家面前。活动现场还摆放了设计新颖的宣传展板,并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吸引了不少社区居民驻足观看或咨询。针对老年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容易上当受骗的现实情况,工作人员和维权志愿者结合发生在社区居民身边的典型维权案例,以案说法,向社区居民宣讲在购买保健品、预付卡等消费过程中如何避免消费陷阱,揭露不良商家的坑人套路,以及如何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保条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种深入基层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很接地气,社区居民看得见、听得进、效果好,大家学习了有关维权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在日后消费中可以少上当、不踩坑。”丝瓜井社区党总支书记黄霞称赞说。

责任编辑:温馨宁上一条:网购主张后悔权 江苏省镇江市消协提示:不能过时限下一条:没有了

(作者:企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