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2024-11-06 12:41:50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黑龙护法为有效规范经营者的江省佳木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斯市实施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宣讲消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通过举办现场宣传活动、益保媒体宣讲、条例编发短视频等丰富多彩的黑龙护法形式,开展了系列宣传解读活动。江省佳木

现场宣讲活动。斯市实施资料图片

6月25日,宣讲消费佳木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在长安中心广场举办了《条例》现场宣讲解读活动。益保消保中心紧扣消费热点和投诉中反映出的条例维权难点,组织编印了《条例》亮点解读宣传手册在现场发放,黑龙护法工作人员还对强制搭售、江省佳木大数据杀熟、斯市实施预付式消费、无理由退货、直播带货和“一老一小”等专题,现场采取问答形式与市民互动,侧重以诉说法,同时对“3•15智慧平台建设”进行了详细说明。

佳木斯市消保中心表示,将加大对全市消保中心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系统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同时继续组织《条例》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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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服务)